唐代朱景玄对品画的优劣,提出了“神、妙、能、逸”四品,且神、妙、能又分上中下等。
北宋黄休复《益州名画录》为之诠释曰:“画之逸格、最难其俦。拙规距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
元夏文彦《图绘宝鉴》注释:
1、神品:气韵生动,出于天成,人莫冠其巧者。
2、妙品:笔墨超绝,传染得宜,意趣有余者。
3、能品:得其形似,而不失规矩者,谓之能品。
4、逸品:超凡脱俗,不拘形似、笔简意繁、有意外之趣、不可模仿者,独立于三者之外,自成一格。
荆浩在“笔法记”中提出“六要”,发展了谢赫“六法论”的品评。
一曰气: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
二曰韵:韵者隐形之迹,备仪不俗
三曰思:思者删拔大要、凝思形物
四曰景:景者制度时因,搜妙创真
五曰笔:笔者虽依法则,运转变通,不质不形,如飞如动
六曰墨:墨者高低晕淡,品物深浅、文采自然、似形调笔
谢赫“古画品录”、“六法论”
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
所谓六长、实质上是六矩:
粗卤、僻涩、细巧、狂烃、无墨、平画六缺点
鉴赏的基本要求:
一、具备审美感受能力
二、具备艺术的鉴赏观念
三、比较与深化
四、现代审美意识的介入
一般规律:
一、气韵
一是作品中所描绘的对象的神采等精神底蕴。
二是画者本人的才能、情感、艺术气质在作品中形成的艺术风格。
三是整体艺术效果,即意境的创造。
二、用笔
三、造型
四、色彩
五、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