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型桃树或一主多干型桃树在冬季合理修剪的前提下,对新出来的枝条
必须在6月底前或采果后进行全年第二次修剪(全年共修剪两次)。
新定植的芽苗,如果密度是2×1米,每亩330苗,或3X2米、3×1.5米的一主两干或
一主三干型桃树,可采用60厘米以下的枝全部去掉,留下的枝条超过直径0.5厘米的枝,
在基部留1–2个芽,其余剪掉,中干不动。
生长已2–3年的树,对新生出来的枝直径超过0.5厘米的枝干,在基部留1–2个芽,
其余剪掉,生长出来的枝条可根据情况冬剪时再决定去留。
对已结果桃枝的处理:冬剪时留下粗度直径0.3厘米左右的枝,限结1–3个果,整
个枝条是不会冒条的;如果冬剪时留枝粗度超过直径0.5厘米的枝,大部分前部有桃,
后部冒条。这样的枝,如果需要基部留一枝,可在留枝的前部把后冒的条在本枝的基部
留两芽后剪掉,冬剪时可留基部枝,其余去掉。
摘自于2003年7月19日《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