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州的好朋友李祥来电说,草坪化学除草这么复杂,是不是草坪除草专家们在故弄玄虚?农田防除杂草可以采用“傻瓜式”,我们在草坪中为什么不能使用“傻瓜式”?能不能让我们去适应用户的种种想法进行化学除草?等等。
这些问题,虽然都较难解决,但我们打心眼里是高兴的。这说明在人力成本日趋增高的情况下,大家开始接受化学除草了。说明多年来我们矢志不移的园林植保技术推广逐渐走进了人们心里,开始得到人们的重视了。也说明很多朋友在化学除草方面开始进行深入思考了。
这些问题,也基本上代表了草坪管理人员普遍的心声。
要弄清楚以上问题,我们就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回顾,了解。
一、作物推广、普及除草剂走过了一条长达十年的曲折道路
大约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直处于由少数专业技术人员探索领域的特殊农药产品——开始尝试性地进入田间地头。说农药是特殊产品,是因为这类产品属于救灾物资,使用方法特殊,需要辩症施药。否则就不能解决问题,甚至造成巨大损失。而作为除草剂,更有其特殊性,在同样都是植物的作物中防除杂草,在品种选择、单位面积的用药量、一定药量的兑水量、一定药量的喷施面积、防除对象种类、最佳防除时期、最佳施药的环境条件、施药器械、施药人的施药水平等各方面因素均有严格要求。比如,选择除草剂品种不对路,除草效果是小事,对作物造成药害就得不偿失;比如单位面积用药量、兑水量、喷施面积既定的情况下,除草剂既对作物安全,又对适龄杂草有良好的防除效果,但兑水量大,除草剂浓度低,除草效果就差,兑水量小,除草剂浓度高,除草效果好,但容易对作物造成药害;比如,土壤墒情好,除草效果好,土壤干旱,除草效果差;比如,多数选择性除草剂品种防除一年生杂草也要除早、除小,防除多年生宿根杂草、恶性杂草效果较差或无效果;又比如,施药人员看到杂草较多,按照使用杀虫剂的方法随意增加浓度、重复喷施,虽然杂草得以杀死,作物也受害严重;还有很多除草剂本身特性造成的残留期过长影响下茬作物,或熏蒸、漂移造成对临近作物的药害等等问题。
由于不少厂家以前欠缺除草剂使用经验,对以上很多因素考虑不周,异常情况估计不足,因此在推广初期吃了很多苦头。也有一些除草剂推广企业作为行业的先驱,现在已经成为先烈了。
但无论如何,除草剂最后在农业上的使用终于普及、推广开来。这个过程,大约用了十年。虽然广大农民施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每年仍然还有药害情况发生,只不过越来越少。
二、中国草坪除草起步晚,起点低,技术力量薄弱
在草坪上使用除草剂,源于西方欧美国家。中国在草坪上研究、推广、使用除草剂,也就是十余年的事情。南京的薛光教授,北京的李善林老师,刘佳棽老师,山东的张志国老师等人作为草坪除草领域的先驱,为这个行业做出了卓越贡献。但因为从业人员微乎其微,特别在资金方面不能得到政府的扶持,因而不能满足在科研、技术推广、普及等方面的需求,导致草坪除草到现在还只是燎原之火,所属企业也大多举步维艰。
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草坪除草不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情,政府基本不会大力扶持。而对于农药企业的研究人员,考虑到该行业太小,市场容量小,作为追求效益的企业也不可能也不会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所以该类除草剂的研发只能处在极少数研究人员的小圈子里。
事实上,目前在国内市场流通的近千个农药单剂品种中,中国研究机构自主研发的创制性农药品种不过二十余个,畅销品种几乎没有。国内绝大多数农药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准入门槛低,研发能力几乎没有,主要依靠仿制国外企业已过专利保护期的品种为主要盈利手段。即便如此,所生产的制剂产品和跨国公司的同类产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而整体规模,一个瑞士先正达(原瑞士诺华和英国捷利康合并)每年在全球的销售额就是中国所有农药企业总销售额的3倍左右。
因而,作为草坪除草研究人员,往往需要借鉴更多的西方国家的产品和技术。这涉及到地域、气候、土质、行业从业人员的理念和认知程度的差异,基本是摸着石头过河。
那么,草坪除草和作物田除草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全面照搬其推广经验呢?
三、作物田杂草和草坪杂草种类相近,但种类分布比例存在很大差异
很多情况下,草坪杂草是大田杂草的缩影,但草坪杂草还会有草坪种子携带外来杂草种子的特点。